五、录取方式
1、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黑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七、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661传真:0451-86608177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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