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考核认定入围的考生,列入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2013年5月,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信息。
入围考生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程并进行监督。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
2.食宿自理
3.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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