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考试等事项
1. 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元月4日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
2. 报到时间: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项目考生报到时间:元月4日15:00至18:00;
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项目考生报到时间:元月5日8:30至12:00 15:00至18:00;
3. 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元月6日 8:30-12:00男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 14:30-17:00女子篮球(西校园体育馆)
元月7日 8:30-12:00健美操(东校园体育馆) 8:30-12:00乒乓球(东校园体育馆)
13:00-14:00游泳(广西体工队游泳馆) 14:30-17:00羽毛球(西校园体育馆)
注:上述测试时间视各项目报名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具体安排报到当天在体育学院公布。
4. 文化考核时间:
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核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参加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考试,文化加试时间将在元月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到当天公布)。
5.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测试内容:
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六、 录取
1.考生须通过广西大学举行的各项目专项测验与认证。
2.参加测试并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标准的考生,经“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
考”、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网站、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学进行四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
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符合要求的考生并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必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5.对我校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学校将合理安排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除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
责任。
备注:1、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考生报名收取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体育学院联系人:李玲、庞与明
联系电话:0771- 3232824
传真: 0771-3231505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邮编:530004
八.其他
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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