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3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类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电 话:027-6875 4231
新闻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3887
艺术学系:027-6875 2380 027-6875 2387
传 真:027-6875 6701
报名系统稍晚开通
武 汉 大 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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