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我校保送生复试合格考生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向我校递交申请录取书面意见(以邮戳为准),方可参加录取和专业安排。学校根据各省保送生录取工作安排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凡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其他类保送生资格生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3年8月交由邮局统一邮寄。
2、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后的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在保送生考试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28-66366065、87600066。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教育部。
七、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61175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朋联系电话:028-66366373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8-66366373、66366386、66367386、66366379
网上咨询:
西南交通大学
二0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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