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7)

2012-12-28 15:47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五、 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它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