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731-58293275(招生办),58292023(团委)
传真:0731-58293452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xtu.edu.cn/system/
湘潭大学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xtuzsk(腾讯网)
http://weibo.com/2092930242(新浪网)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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