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处罚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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