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2013年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3)

2012-12-25 16:48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三、保送生奖励办法

  以保送生资格被华南理工大学录取的学生可获得优秀保送生奖学金。其标准为:

  1、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竞赛一、二、三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分别为30000、20000、12000元/人。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人。

  注:获优秀保送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在入校一年后确认是否颁发奖学金,若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未达本专业前20%,将取消该奖学金。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类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华南理工大学语言类专业。

  2、获得华南理工大学保送资格的学生将根据充分发挥其才能并兼顾其选考科目对应的专业及所填报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但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根据其学业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及所报专业志愿酌情调整专业。

  3、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最新文件规定以内的精神为准。

  五、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呼叫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3:00-17:00。

  电话:010-82345677

  Email: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08:00 - 12:00、14:00 - 20:0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Email: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510640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