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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性侵女研究生博导举报者:厦大应开除吴春明(3)

2014-10-15 19:55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14日,此事的始作俑者“汀洋”在微博上转发了东方卫视的节目视频,并评论说:“‘青春大篷车’很勇敢。”“汀洋”是最早在网络上撰文揭露吴春明的人。整个夏天,她一直坚持在微博上追踪此事的进展。

  9月1日,她记录称:“厦大博导‘诱奸门’事件最新进展:当事人向厦大发送律师函敦促学校公正公开处理。”9月9日,她转发新闻:“教师节来临之际,由256位来自国内外高校教师、学者和学生参与联名的两封公开信……呼吁彻查厦大性骚扰事件,同时建议厦大率先建立高校性骚扰防范机制。”9月13日,“厦大纪委已在上月与我的谈话中明确表明对吴春明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

  9月18日,她回顾了整个事件中厦大官方与她的接触过程:“6月21日下午3点人文学院团委书记马向华跟我通电话。”“7月16日从未见过的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王炳华给我发短信。”“7月份厦大纪委监察处处长陈东军负责吴春明案件的调查,到了8月初案件转由副处级监察员房太伟负责,陈东军处长参与对我的第一次调查谈话。”9月22日,她记录了事件的最新进展:“刚刚电话联系厦大纪委房太伟监察员,咨询吴春明案件的调查进度,他说吴的案件调查已经结束,现在处于案件审理阶段。”

  14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受害人“青春大篷车”的代理律师李莹。她表示,自己的确在9月1日向厦大官方提交了律师函。律师函主要对厦大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厦大应尽快出调查结果;第二,厦大应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第三,厦大应采取措施对举报学生身份进行保密;第四,厦大应以此事为鉴,建立性骚扰防范机制。

  谈及在媒体公布的第三位当事者提供的证据,李莹说:“如果要说性骚扰,这些证据在法律上是很有力的。”不过,是否有对簿公堂的那一天,李莹表示,目前“青春大篷车”没有考虑。“但从公民权利来讲,起诉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李莹和“青春大篷车”仍在等待。她表示,当事人认为厦大是其母校,作为学生还是很希望能在学校范畴解决事情。

  而同样在等待结果的“汀洋”14日也对成都商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先看看学校有什么反应。”她说自己查看了厦大历史系研究生的课程表,“这学期没安排吴春明的课。厦大研究生院公布的201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名单里也没有吴春明。学校的最后处理结果还没有公布,我们继续等待。”随后,成都商报记者从“汀洋”处获得只有学生系统才能查阅的课程表,的确没有发现吴春明的名字。

  一位曾相信吴老师清白的学生私下曾向“汀洋”道歉。14日,他对成都商报记者说:“联名信没错,是我们对老师的判断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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