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的“讲师体系”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以及首席讲师。这些老师一般担任的是基础教学的工作。这类老师的数量并不多,以香港大学理学院为例,教授职级体系人数达到129人,而讲师体系人数为20人。除此之外,“讲师体系”内的教师并不适用终身聘用制,而是采用合约形式聘用,合约年限则依据个人愿望或者学院规划而定。
“讲师”在香港高校中并不占主流,但其存在彰显了教师任聘制度的包容,给予老师更多选择。这不仅可以保证教学质量,更是对个人选择的尊重。
减小“非升即走”政策覆盖面,增加老师自由度
与内地大学相似,香港的大学也要求老师教研并重,不可偏废。香港版的“非升即走”只存在于大学的“教授职级体系”,但其覆盖面比内地更小。
以香港大学的“教授职级体系”为例,这一体系共有3个级别,包括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入职6年内,助理教授如果升职至副教授级便能获得“终身任聘”,如未能通过升职要求,便要离开。
内地的“非升即走”则涉及讲师及副教授,而香港大学的“非升即走”只会影响到助理教授,对应内地的讲师。除此之外,副教授级别及其以上就可获得“终身任聘制”,减少了硬性要求,给予老师更多教研自由。
香港大学首席副校长钱大康教授也表示,“终身任聘制能保障教授自由地进行学术探索。”(赵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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