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等考试批量“助考”
在华夏学堂办公地点内,《法制日报》记者还看到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考简章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一些考试要求。
付老师介绍说,他们主业做自考、网络教育(“助考”),然后顺带做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走批量的,一次报一两百个都没问题,而普通硕士只能做个把,一年也就10个、20个。
《法制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查到,“武汉华夏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其一般经营范围只是“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与中介)”。
“考取MBA的话,难度比较大,没有任何基础,绝对不能包过,我也没办法。读这种单证如GCT(工程硕士)则不需要你什么基础,这种操作空间比较大。”说着,付老师还出示了一份《武汉工程大学在职研究生2013年招生简章》。
如何操作?付老师介绍说,先报名,再帮考生疏通关系,与四六级一样:有答案的,则不需要把答案做对,只需把试卷做满;而对于必须要把答案做对的,他们会提供答案。
“以后有什么关于教育方面(考试需要),比如资格证、考研考博等都可以过来。”记者离开前,付老师仍不忘招揽生意。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还向武汉多家提供“助考”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咨询,他们也多推出“代报”、“包过”等服务内容,在操作手法上也基本是以代考或提前发答案居多。
教育培训“助考”亟待监管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看来,为了获取商业利益,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不惜弄虚作假,甚至公然挑战国家考试制度,通过雇佣他人参加考试的方式,提高自己的通过率,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有其必然性,助考服务,作为有偿服务并不必然导致教育不公平,但若采取徇私舞弊的方法获取利益,则会破坏教育公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陈彬认为,教育培训机构的诸多乱象源于缺乏最起码的监管。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有3个部门审批教育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审批文化教育类、劳动部门审批职业技能类、工商部门审批教育咨询与教育服务类。
《法制日报》记者以投诉者的身份拨打了武汉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电话,工作人员称,华夏学堂的行为由武汉市教育局管理,学堂的执业证照也由教育部门颁发。
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武汉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称,他们没有审批过华夏学堂,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该由工商部门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培训机构往往都具有办学资格,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核准的培训机构往往不具有传统教育部门办学的资格,他们从事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实际上是我国市场准入制度不合理的衍生机构。”乔新生认为。
陈彬则认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在法理层面不明,即它们到底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还是担负社会义务的第三政府部门或非营利性组织不明晰,这导致了监管部门的错位与缺位。
乔新生认为,解决这些教育培训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大量的减少行政资格审批项目;应该继续下放有关审批权力。
陈彬则建议,政府监管层面,重点要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法与司法工作,大幅度提高教育培训企业的违法成本,使他们不敢、不能、不愿违法。
“有必要整合教育考试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建立统一考试服务机构。但这个机构一定要独立于政府,属于专门提供考试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接受政府的监管但政府不直接参与考试的运营,以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导致监管失灵。”陈彬说。(见习记者 刘志月 实习生 黄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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