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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考作文照搬范文只得8分

2014-12-19 10:27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为了写好作文,多背范文,在许多学校常用的这样一种语文学习方法,引发了一桩官司。

  近日,滨湖法院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原告王某的女儿在今年中考语文考试中,将范文稍稍改动写成作文,被中考阅卷组列为严重抄袭文章,评分8分,语文科目总分为61分。王某对此成绩有异议,向教育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阅卷,并由教育部门重新评定得分,申请被拒绝后,他将教育部门告上了法庭。

  近日,滨湖区法院一审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据了解,目前王某已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回放中考作文被认定抄袭只给8分

  “中考语文总分130分,我女儿只得了61分。而此前她的三次模拟考试语文成绩平均在110分以上,几乎每个学期都是三好学生。”今年8月,在本地一个网络论坛上,王某发帖表示对女儿的中考语文成绩不信服。目前,王某女儿已在无锡一所中专就读。

  经法院审理查明,中考成绩公布后,王某就委托其女儿所就读中学向教育考试部门查分,复核成绩为61分。之后,王某作为申请人,先后向省、市教育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均被作出《不予受理决定》。8月29日,省教育厅作出答复,认为无锡教育部门没有重新评定2014年中考语文成绩的法定职责,中考阅卷评分属于学业评价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王某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故决定驳回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教育部门表示,2014年无锡市中考语文阅卷组认定王某女儿的中考作文抄袭优秀作文《我从脚下出发》,并依据中考作文评分标准给予了相应的8分,未认定其属考试作弊,也未作出处罚。

  7月24日,王某将市教育部门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不予受理决定》。滨湖法院认为,王某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均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王某认为其女儿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侵犯,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直接要求阅卷,并要求教育部门直接履行对中考作文重新评定的法定职责,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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