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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4)

2014-06-16 18:45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75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助学基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szz.nfsysu.cn/查阅。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运飘

  监督电话:020-61787331

  传 真:020-61787368

  电子邮箱:cyp@nfsysu.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787326

  传 真:020-61787333

  电子邮箱:nfzsb@mail.sys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网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于2014年3月12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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