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75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住宿费标准:无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500元,空调房每生每学年17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助学基金等。详情可登录http://xszz.nfsysu.cn/查阅。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运飘
监督电话:020-61787331
传 真:020-61787368
电子邮箱:cyp@nfsysu.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787326
传 真:020-61787333
电子邮箱:nfzsb@mail.sys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nfsysu.cn/
招生网址:http://zsb.nfsys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于2014年3月12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托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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