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
附: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如无特殊情况,勿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对候选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高考投档成绩”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
7、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未单设批次的,若为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非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
8、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申报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资料及相关图片转载自互联网,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原刊载媒介拥有,其观点、言论、主张等均属其作者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可以向本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可以说明版权所有者情况的材料,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对其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