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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通知(2)

2013-12-11 16:23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二、专业考试

  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要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的,建议考生到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考试。无校考资格的高校要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我省的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计划并在我省招生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供的合格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一)省级统考时间

  空乘类面试时间12月22日,体检时间12月23日;其他类考试时间12月21日-22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我省2014年艺术类省级统考设有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空中乘务类专业。

  1. 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满分为300分。

  2.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6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面试(10分),满分为300分。

  3. 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 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 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 空中乘务类(该专业进行初试、复试、体检,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体外官(100分)、风度举止(60分)、动作反应(30分)、普通话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满分300分。

  省级统考由省招委负责。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和负责报名、考试管理工作。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

  (一)有资格单独组织校考的高校,按照校考成绩录取。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报青海省招办备案(电子邮箱:)。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二)除有资格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外,其余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均要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1月11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招考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并达到我省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取得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电子信息为准。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与我省普通类高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在多所院校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格证到考区招办填写《青海省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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