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
1、根据本次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及专业培养潜能,择优确定拟认定保送资格名单。
2、录取专业将参考学生的志愿。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拟认定保送资格名单及拟录取专业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如公示无异议,并且体检合格,我校将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4、收到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保送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及体检。
四、监督及违规行为处理
1、为了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结果,保送生的选拔程序及认定结果,均须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及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传真:010-5168842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六、本方案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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