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广东省物价局核准,普通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招生办公室缴交网上录取费30元。请各高校在报送录取名册前按实际录取人数,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将以邮递方式邮至高校)汇出网上录取费,并将银行信汇单或收据复印件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交验。录取现场不收现金录取费,请各招生院校不要带支票或现金到录取现场。未缴纳考试费及网上录取费的,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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