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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温情的大学校园容不下“不正当关系”(2)

2014-10-16 21:20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不对等关系”导致受害者“难以启齿”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不少高校在校生。有学生认为,面对“狼老师”的胁迫行为,单凭个人力量往往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不少学生在谈到“假如自己遭遇此类事件会如何处理”时,选择了“沉默不语”。

  某外语院校学生姜兰(化名)说:“长久以来,中国学生都被教育要尊重师长,教师在学生眼里是非常神圣和崇高的。所以,一旦某些老师对女生有亲密举动或越轨之举,学生往往缺少警惕。当学生意识到师生关系‘变了味’时,心理的伤害其实是非常大的。”

  一些受访学生表示,与类似厦大“诱奸门”中相关教师的行为相比,男教师对女学生隐蔽的性骚扰更为多见。这种“有便宜就占”的行为,危害性丝毫不亚于前者。

  “有过这种遭遇的女生多半是‘敢怒不敢言’。这种行为看似随意,涉事老师也多半会辩解说‘老师喜欢学生有什么不对’,相关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姜兰表示。

  不少接受采访的学生认为,假如碰到性骚扰或潜在的性侵害,不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冷处理”会是第一选择。“首先,性骚扰的证据收集非常困难,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多半对学生不利;其次,如果要搜集证据,付出的代价、承受的压力都是巨大的;即使搜集到证据告倒了老师,自己也会从此抬不起头来。”厦门大学一位研究生透露。

  该同学表示,如果不幸碰到类似情况,学生首先要勇敢拒绝不合理请求,低调行事,尽量减少和老师的接触,同时避免正面冲突,以免耽误学业。此外,女生之间要相互通气,并通过学生会等学生权益部门向上反映问题,减少其他学生受侵害的可能。

  防“狼老师”要先弥补制度缺失

  教育专家认为,“狼老师”案例数量不多,但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折射出相关制度建设的缺失。高校应当建立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厘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大学师生之间本身就存在不对等关系,若教师利用手中职权、机会和身份的不平等对学生实施性侵犯,相对弱势的学生一方由于在升学等事关自身发展的问题上受制于老师,加上对前途和“面子”的担心,往往很难发声为自己维权。

  熊丙奇认为,这牵涉到“利益回避”的问题。他说:“如果教师拿手中权力进行交换,通过诱奸等行为许诺给学生以课程通过等‘好处’,既败坏师德,更是对其他学生的最大不公平。因此,海外不少国家都通过法律与校规等,保证学生的相关权益得到维护,既明文禁止有直接授业关系的师生发生‘师生恋’等关系,更不允许教师对学生进行性骚扰。一旦发生上述行为,涉事教师将立即‘声名扫地’。”

  此外,有教育专家建议,为保护处于弱势的女学生一方,各高校应当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在维护学生权益上的作用,发现类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应及时协助被侵害方留存证据,为其维权提供帮助,同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反映。

  专家还认为,各高校应当建立精细化、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及时出台相关校规和细则,厘清道德和法律等的界限,严惩“触碰红线者”。“例如,如果发生骚扰学生行为尚未触犯法律的,就应当按照师德约束或校规对其进行处分;而一旦触碰了法律红线,达到性骚扰和强奸的界定标准,就决不能以处分代替法律,应该严格予以法律制裁。”受访的福建某高校社会学系一名教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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