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规定已执行八年
2006年起,教育部着手规范推免生制度。是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从推荐、接收和管理与监督等各个方面对高校的研究生推免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推免生名额上,管理办法中指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其他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
教育部还特别规定了本校推免的限额,多数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本校推免人数不得超过推免生总数的65%,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至2013年9月,教育部又出台了一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简称教育部8号文件。
8号文件中提出了要“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强调学生保研的流动性,规定,“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此外,8号文件中规定了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
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为例,这两所学校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超过了大多数国内高校。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到,2014年,北京大学的学术型推免名额为1200个,学术型留校的名额为780个,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80个;清华大学的学术型推免名额为1135个,学术型留校名额为738个,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380个。两所学校的学术型留校名额都限定在了教育部所规定的65%。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推测,此次政策的出台可能是基于许多名校的意见,“一些好的学校,原来限制保研留校的名额,就限制了他们招他们认为比较好的学生、生源。他们认为这是一种逆向的淘汰,觉得这样做不合理、不公平,然后就想修改政策,不要规定限额。”
在储朝晖看来,取消留校名额限制,“一方面,过去高端的学校,他们的利益得到更好的表达、维护,较低端的学校的学生在推免的时候难度就增加了、空间变小了;另外,这些学校招其他学校的本科生去读他们的研究生的可能性也小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认为,这一政策“对于一些好学校,可能更多会要本校的学生,更多的大家担心的是学术近亲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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