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安排。其中文化课考点应设置在初中本校或以区县为单位相对集中,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信息技术考点设置在各初中学校微机室,每天7场,每场45分钟,两场间隔15分钟。
(二)测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安排。
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地方课程的考查渗透到相关学科考试内容中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学校课程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
6月10日前,各区县将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成绩报市教育局。
(三)考务工作。
1.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做好所有考试、考查和测试科目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要严肃考务工作纪律,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规范考务工作责任书。
2.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区、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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