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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助学贷款不用“盖26个章”(2)

2013-08-08 11:09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追问一:手续繁不繁——提供身份证、困难证明等即可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为困难学生上大学提供了便利,然而,办理助学贷款要走哪些程序?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为借款人,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交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后,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交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当地农信社申请)。

  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或县级资助机构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与贷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需与其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记者 赵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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