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南溪一中201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2)
2013-04-21 12:27
来源:【考文考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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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办法
(一)按宜宾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统一录取。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中考”(插班生参加期末统考)。
(二)中考成绩必须达到中考总分的50%以上,再根据中考成绩与艺体专业成绩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专业特别突出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参与专项测试,经市教育局综合认定,可降低文化成绩要求予以录取。
(四)近三年参加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四川省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等级奖的,凭获奖证书按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原创节目评比活动,按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7 分,三等奖 3 分计入专业成绩;近三年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得 1-3 名按一等奖 10 分、4-6 名按二等奖 7 分、7-8 名按三等奖 3 分;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得前6名按一等奖15分、参加者按二等奖10分;参加全国比赛按一等奖 15 分计入专业成绩。获多次或不同等级奖的,按一次最高等级对应分值计入专业成绩,每人可最高加 15分。
五、培养方向
在校期间,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文化课教育教学;同时学校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艺体教学,根据高校招生的要求,进行系统的专业训练。三年后,向高校输送优秀新生。
六、艺体生管理
艺体生管理参照《南溪一中艺体生管理办法》实行;艺体生入学与学校签订“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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