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的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四、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优秀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对口报考省内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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