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
16.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增加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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