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今年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不享受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保送生招生和其他高考相关照顾政策,但将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荣誉证书。
据悉,今年贵州省将评选256名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范围为:全省具有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且学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评选将通过学校评选、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初审、市级评选、省级评选四个步骤进行。
省教育厅要求,评选工作须在本地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中学)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不得直接将名额分配到学校。同时,必须将推荐学生名单张榜公示一周并设置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电话,以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未经公示者实行“一票否决”;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渠道予以公布。学校要为省级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在3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省教育厅提醒,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不享受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保送生招生和其他高考相关照顾政策,但省教育厅将颁发荣誉证书。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资料及相关图片转载自互联网,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原刊载媒介拥有,其观点、言论、主张等均属其作者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可以向本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可以说明版权所有者情况的材料,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对其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