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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国家重点学科审批 引广泛关注(2)

2014-02-19 09:40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可以预见,取消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之后,如果不淡化学科评估的行政色彩,学科发展、建设的行政化问题,就将继续存在。

  这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改革科研管理制度,不由政府部门主导科研立项、管理。由政府部门主导科研资源的配置,学校发展学科、开展科研,就不可能摆脱行政影响,会采取一系列行政指标管理、考核教授和研究团队,学者之间也不可能有平等的学术竞争;二是行政退出高等教育评价,培育专业评价,发展社会评价。2010年发布的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目前,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有已实行事业化改革的教育评估中心或者评估院,这些机构也被认为是专业评价机构,但实事求是地说,它们要真正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还必须推进去行政化改革。

  其三,如何在取消重点学科审批的同时,清理一系列类似的行政审批、行政计划?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从去年起,开始实行“2011计划”,去年4月公布了首批2012年度的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按照教育部的设想,要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做“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大事,形成若干国家“智库”。虽然这计划改变了扶持的重点,不再是单个的高校,而是强调“协同”,但其行政计划性质是一样的,故而行政审批、行政管理的弊端也一样。

  另外,如果要把高校建设为社会的思想库,关键在于推进高校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智库”是难以通过行政计划出来的。结果会像国家重点学科一样,大家会想办法评上重点学科,获得资源,却忽视了如何进行有价值的研究,培养创新人才。

  去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提到,“职能转变的核心就是放权,教育部门放权有两个,一个是使省级政府有更大的教育统筹权,一个是所有政府要向学校放权,特别是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为此,应该以放权为原则,明晰政府发展教育的权责,把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全部交给大学,这样才能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让教育回归教育,学术回归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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