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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府放宽对民办高校管理政策引多方关注

2014-02-06 15:23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新年伊始,湖北省就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强调进一步促进民办高校自主发展,对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扶持政策、办学权益、教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5方面予以“重点照顾”,引起了多方关注。

  在政府的宽松政策下,民办高校如何抓住机遇?进入市场竞争机制的民办高校,是否能迎来又一个“春天”?

  民办高校办学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从2014年开始,湖北民办普通高校可结合办学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年度分专业和跨省招生计划;可开展试点学院改革,如与公办高校联合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等。这些均属于突破性政策新举。此外,湖北还提出民办普通高校可按照学校自愿申请,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和优惠政策,营利性民办高校按照市场机制自负盈亏。

  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指出,民办高校是今后一时期湖北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增点,目前部分民办高校存在投入不足、学科特色不明显等问题,与其缺乏宽松的发展环境、不能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的政策等因素相关。因此,政府决定该放的权力全部下放,给民办高校足够的、自主的发挥空间。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院长陈建勋的感受是:“《意见》让人们看到了政府对民办高校的重视,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硕士教育试点等措施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的学术水平,对特色专业和专业群的形成很有益处。”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党委书记周挥辉介绍,国际上的高等教育大多是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两条腿”走路,政府对教育只“引导”,而非“管制”。湖北对民办高校放权是跟国际接轨,总体环境比以前优化了不少。他认为,优胜劣汰的机制将更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

  在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董事长张南红看来,湖北省出台的若干意见给了民办高校更加市场化的办学环境和政策支持,可以让民办高校建立更加灵活的办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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