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素质特长项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最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最高不超过50分。
备注:体育竞赛等团体项目仅限主力队员(首发队员),需提供比赛组织主管部门提供的正式秩序册名单(盖章)或首发名单(盖章)等材料证明。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书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未提供证书的原件和未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3年3月24日(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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