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
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采取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和高中平时成绩(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占20%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
上述三项得分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1、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10%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可任意选择专业;
2、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11%——70%(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填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其中,在同分情况下,化学选测科目等级为A(含)以上,历史选测科目等级为A(含)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到临床医学专业和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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