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仍需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或者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下3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报名时,需填报目标专业,选拔时将侧重目标专业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查,最终结合考生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合格认定专业范围。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将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10分确定专业;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将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安排考生专业。
3、 “信息英才”计划:符合如下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信息英才”计划,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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