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
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办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入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办法以学生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在专业选择上填报与其报名类别相对应的专业。
我校在考生高考成绩上加20分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确保在其报名类别所对应的专业中录取;若加分后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登陆“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以便我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登陆系统填写相关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运行与监督机制
1、西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参与实施。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4、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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