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
我校将把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备案,并报送给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
3、填报高考志愿
被“卓越教师计划”预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单独下发的专业及计划填写志愿表,并按要求邮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
被“大夏计划”预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正常高考填报志愿。
如考生所在省级高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另有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4、高考录取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须第一学校志愿A院校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以录取。专业录取原则以我校书面通知为准。
四、招生选拔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选拔工作,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选拔录取实施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自主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网址www.zsb.ecnu.edu.cn。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资料及相关图片转载自互联网,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原刊载媒介拥有,其观点、言论、主张等均属其作者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可以向本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可以说明版权所有者情况的材料,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对其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