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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5)

2013-12-28 13:23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⑧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⑨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⑩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⑾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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