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格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择优颁发我校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水平合格认证证书。
2、学校根据考生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以及各项目招生计划数、项目需求等择优确定北师大2014年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
四、录取原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人文科学和基础理科实验班、瀚德实验班之外的所有同科类招生专业。学校将根据考生协议所填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专业。
2、高考投档成绩须根据艺术冬令营所获取资格,达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或50分(750分制)、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
3、我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均为非师范生。
4、对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特长生统考且合格。
5、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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