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公示为准。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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