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范围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均可由所在中学推荐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合格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有关文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学院(专业)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16所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学校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学校”。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工商管理类和计算机类所含各专业“按大类招生,一二年级打通培养,三年级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专业、分专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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