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分政策说明
1、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进行加分。
2、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加分后达相关志愿高校投档分数线,即按投档规则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遵照《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录取。
三、工作要求
高考加分是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是实现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与录取的有效手段。有关部门和中等教育学校必须严格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考加分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1、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资格与身份的审查,从制度、程序、操作等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资格考生加分信息的公开和公示力度。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在行政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及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
4、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5、对高考加分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
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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