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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高考实行平行志愿 提高了高分生录取率

2013-05-18 12:29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中国教育在线讯 5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招考2013年高考考务会,并发布《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山东省今年高考将在普通文理科的本科一、二批,专科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据了解,山东省今年的平行志愿,就是允许考生在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批次中同时报考6所院校,每个院校报考6个专业。如果在平行志愿阶段不能被录取,可再参加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与第一次填报方式相同,也可以报考6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报考6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前,山东省采取的是志愿优先的投档、录取原则,简称“顺序志愿”。以本科一批为例,考生高考成绩如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一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外加一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即将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的考生按招投总分(高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分数较低、排序在后的考生。

  山东省有关招生专家分析说,实行平行志愿改变了过去考生一志愿只能报考一所高校,一旦一志愿无法录取,则可能“高分坐滑梯”的现象,能够有效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高分生的投档率和录取率,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高分考生,有望实现“分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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