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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3-04-22 09:43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专业培养: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的专业限制。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第一批本科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120%提档。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

  6.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9.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以及数字媒体艺术的考生要求市美术类统考成绩300分(含300分)以上。

  10.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3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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