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作出规定:从2007年起,部属院校停办成人高考全日制班与自考助学班,也不准与其他机构合作举办上述脱产班。教育部要求,进一步理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严格校外合作办学审批、检查和监管,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严禁在开展业余形式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中与其他机构合作;严禁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2008年11月,浙江省教育厅下发《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中指出:必须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招生、教学、管理为同一主体,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招生宣传必须真实、准确,助学机构名称、类型、办学地点、学历层次、食宿条件、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法等须逐一明确。不得以承包方式将招生计划层层分包,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招生,学校要对招生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规定,如发现以下问题之一的即视为不合格:招生、教学、管理不是同一主体,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转让办学权;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在校外设点办学。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浙江等地的“技能+学历”班基本处于“三不管”状态,教育主管部门不管,教育考试部门不管,劳动人事部门也不管。目前,浙江对普通高校“学历+技能”双证制班存在严重的管理缺位现象。省、市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招生计划、宣传资料、收费标准、财务管理、安全保障完全放任自流。
“技能+学历”双证制班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挤占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教育资源,同时冲击削弱了自考改革。教育部将“学历+职业”双证制教育作为构建终身制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积极举措,也作为自考适应社会需求的改革方向。为此,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正在逐步推出“中小企业经理人”、“物流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自考本科与相关部委、相关行业职业证书衔接的改革试点,这是一种以质量与实效为前提的自考改革试点。而“挂羊头卖狗肉”的“技能+学历”班却移花接木,借着普通高校的品牌谋取私利,严重滞缓了我国自考改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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