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 高校拨款引入绩效制
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办学自主权等举措,激发高校加强内涵建设的内生动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
福建提出,要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控力度等,推动高等教育稳定办学规模、招生规模和基建规模,优化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
福建强调,要通过加强办学监控,推动高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省政府将投入专项经费,分两年建成省级高教办学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省级信息发布平台,强化社会评价在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福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的管理体制,加强省、市政府对高校办学定位、办学规模、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统筹。建立健全省直部门、设区市政府、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共建高校机制,支持推动高校内涵建设。改革完善高校拨款制度,探索建立体现内涵式发展的高校预算拨款体制和分类财政支持政策,引入绩效拨款制度,激发高校加强内涵建设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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