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省将启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所在省份未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据了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标准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或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万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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