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单位为何叫好?
理顺教学体系,解开“镣铐”跳舞
长期以来,我国医学教育多种学制学位并存,有人将其比喻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多台唱戏、同台不同戏”,不利于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的临床医生培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5年至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复旦大学在“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研究”课题中负责对全国40余所医学院校近1500位临床医学导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5年制本科生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有着巨大社会需求,应予以保留。无论是5年制还是长学制医学教育的毕业生,都应当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提高临床技能。
“2009年,复旦大学初步形成‘5+3’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雏形。”全国医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本成果第一完成人汪玲告诉记者。2010年以来,复旦大学作为组长单位,引领实践“5+3”模式,负责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则重点探索学位课程改革和基地建设;同济大学率先尝试学制改革,停招非“5+3”临床硕士;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也开始了积极的探索实践。
“同济大学把原来所有七年制教育模式完全转为‘5+3’模式,理顺了医学学制学位体系,把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学生将来所从事的职业紧密结合起来,得到老师的一致好评。”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陈以一说。
“5+3”还解除了一直戴在医学教育上的一副“镣铐”。1999年5月我国正式施行《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学学生必须在临床工作一年才能够参加国家统一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执业医师资格后才有临床处方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没有处方权,不能独立处置病人和进行手术,导致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能力训练难以进行。“其实我们很多老师都有很强的让医学生动手实践的带教意识,但是这样的规定犹如一副‘镣铐’束缚住了他们的手脚。”中山医院教育处老师对记者说。
这些限制和缺陷不仅束缚住了老师的手脚,也让培养单位无可奈何。而“5+3”的模式,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培训医院将组织本项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在培养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地避免了学生所面临的违法行医风险,研究生毕业后也不需要重复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告诉记者,学校初衷就是想通过“5+3”设计一整套改革体系,使得医学生的培养更加符合国家的需要、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需求,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好医生,能够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如今,在上海已招录五届“5+3”临床医学研究生共2000余名,已培养出600余名“会看病”的合格医师;“5+3”模式在全国已成功推广到102家临床医学(全科)硕士培养单位和64所医学院校,医学教育改革经过多年探索,正在破茧成蝶。正如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晓漫所说,这个成果是项目组成员经过10余年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针对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瓶颈问题所进行的创新。如果没有教育部、上海市和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这么重大的医学教育模式创新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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