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改革的导向作用,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4年,我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将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35%,参加指标生分配的高中学校增加至33所。33所优质普高共安排指标生计划8202人,比去年增加2103人。
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规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经指标分配系统进行具体计算,33所试点高中学校实际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和市招考办免费发放给每一位中考考生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予以公布。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参加本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③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④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填报志愿前,学校要提醒考生从《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以及 “深圳招考网”等渠道了解指标生分配的相关政策,查询试点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以及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在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在该志愿“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打“√”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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