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2013年青岛中考普通高中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会考科目等级成绩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2B2C(含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4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
按照志愿顺序,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择校生须填写普通高中择校志愿,无择校志愿的,普通高中学校不予择校录取 。择校生录取按志愿顺序,第一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择校生从第一、二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三志愿完成计划内招生的,择校生从第一、二、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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