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公布。《办法》规定,4月底以前,考生应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交给学校。5月底以前,区招办将加分结果返回各学校。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公布。《办法》主要对中心城区(五城区及高新区,下同)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和各类加分办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郊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加(降)分政策及办理办法由当地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据悉,4月底以前,考生应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交给学校。5月底以前,区招办将加分结果返回各学校。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
成都市教育局还特别提示,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享受加分项目、享受加分分值将在校内、班级内公示,成都市招考办也将在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上进行公示。同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市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86691516;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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