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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宿迁中考问答 报考各类学校有何条件?(4)

2012-05-20 15:57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宿迁市招办将通过宿迁市教育考试网(www.sqeea.cn)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关注录取结果,积极与录取学校沟通联系,按时到校报到确认。

  问:各类学校的录取方法有何不同?

  答:总的录取原则是:尊重志愿,分数优先,分批录取,公正公开。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按志愿集中录取;职业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与注册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免费幼师和省免费培养男幼师,在参加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录取统招生和择校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1向学校投档,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择校生。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择校生未按时报到交费的,学校要及时将考生档案退回市招办,市招办再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有志愿考生名单,供学校补充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按志愿录取后即视作取得相应学校学籍,择校生报到交费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考生不能再另行择校。

  三星及以下普通高中,在第二批次中相对提前录取。市招办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向学校投档,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交费的,学校要及时将考生档案退给市招办。计划缺额部分,待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专校集中录取结束后,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自行组织生源,但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及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的办法,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志愿投档录取。凡在普通高中报到注册的考生,在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时不再重复投档;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集中录取结束后,一次性向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所有职技类学校投档。由学校通知考生到校缴费,确认录取。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可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自行组织生源。

  所有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时,必须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向市招办提交申请,经市招办批准办理录取手续(民办学校自主招收外市生源,须报市招办备案录取),方可取得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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