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选考生资格认定
按考生面试和笔试的总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排序(文理科通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各项目入选考生人数,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根据各项目的需求和生源情况研究确定。
六、录取原则
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提档分数线的入选考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根据各项目进档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理科通排),按各项目需求,择优录取。
七、领导与监督
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八、其它
1、考试具体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文件为准;
2、考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来我校报到前务必上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
3、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未入选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音乐系电话:0532—86983256、86983233
招生办电话:0532—86983085、86981305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