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教育部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相关说明
1.预备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录取政策按我校寄发的预录通知书内容执行。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3.预备生须于2015年6月25日12: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5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应为2015年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预备生未按要求反馈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联系电话:027-68752390
武汉大学
2015年1月4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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